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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更新時間 :2023-06-23
正職員工離職

正職員工離職

  • 請在「人員任用」功能區中配置
    「離職」
    業務流程和安全原則。
  • 結束其他職務或職位
  • 如果您要透過 Workday Payroll 給付資遣方案,請設定並指派資遣方案。
  • 您可以在
    離職
    業務流程中隱藏或必填選填欄位。
結束正職員工在組織內的主要職務或主要職務。
如果您要追踪離職的其他資料,可以將自訂欄位新增至業務流程。
如果您已為正職員工工作地點的國家/地區啟用通知期,您就可以追踪離職通知日期和適用的通知期。Workday 會使用此資訊來建議符合通知期準則的最後受僱日期。
  1. 存取
    「正職員工離職」
    任務。
  2. 完成
    原因
    區段︰
    選項 說明
    主要原因
    請選取您在
    「維護離職種類」
    任務中定義的離職原因。
    次要原因
    請選取您在
    「維護離職種類」
    任務中定義的離職原因。
    當地離職原因
    請選取您在
    「維護當地離職原因」
    任務中定義的當地離職原因。
    根據您在
    「維護本地化設定」
    任務中配置的國家/地區,此欄位會顯示為選填欄位或必填欄位。
  3. 填寫
    通知期
    區段。
    只有當您為正職員工工作地點的國家/地區啟用通知期時,才會顯示此區段。
    選項 說明
    通知日期
    輸入正職員工通知您其辭職的日期,或您通知該正職員工離職的日期。
    在正職員工辭職起始離職時填入。
    對於 Workday Payroll - 法國,您必須輸入通知期的開始日期,因為 Workday 會將此日期用於法定薪資計算和監管報告中。
    通知期開始日期
    適用於為正職員工工作地點國家/地區啟用
    「通知期開始日期」
    時。
    如果您將此欄位留空,系統會從
    「通知日期」
    填入值。
    您無法隱藏,但只能在
    「配置選填欄位」
    任務中必填此欄位。
    通知期
    如果您啟用
    「通知期開始日期」
    ,此欄位會顯示以
    「通知期開始日期」
    為基準的有效通知期。
    如果您未啟用
    「通知期開始日期」
    ,此欄位會顯示以
    「通知日期」
    為基準的有效通知期。
    如果離職原因為自願離職,或雇主的通知期為非自願離職原因,則此欄位為正職員工的通知期。
    如果正職員工沒有通知期,則顯示
    「0 天」
    。
    建議的最後受僱日期
    如果您啟用
    「通知期開始日期」
    ,此欄位將為
    「通知期開始日期」
    加上「
    通知期」
    。
    如果您未啟用
    「通知期開始日期」
    ,此欄位將為
    「通知日期」
    加上「
    通知期」
    。
    如果
    「通知期開始日期」
    和
    「通知期」
    都不存在,則為
    「通知日期」
    。
  4. 完成詳細
    資料
    區段︰
    選項 說明
    最後受僱日期
    請選取離職生效日期。
    從
    建議最後受僱日期
    開始自動填入 (若有)。
    該日期必須晚於或等於
    「通知期開始日期」()
    。
    如果正職員工有已完成的資遣方案,最後受僱日期會根據資遣方案上的日期自動填入。您無法變更日期。
    休假前的最後工作日
    從
    最後受僱日期 ()
    、
    建議最後受僱日期 (
    ) 或資遣方案上的日期開始自動填入。如果資遣方案已完成,則無法變更日期。
    最後給薪日
    此日期是指離職日期之後繼續計算的資遣費給付日期。系統會根據
    最後受僱日期
    、
    建議最後受僱日期
    ,或資遣方案上的日期自動填入。如果資遣方案已完成,則無法變更日期。
    辭職日期
    當正職員工辭職起始離職時自動填入。
    協議簽署日期
    適用於為正職員工工作地點國家/地區啟用
    「協議簽署日期」
    時。
    該日期必須早於或等於
    最後受僱日期 ()
    。
    離職程序開始日期
    適用於為正職員工工作地點國家/地區啟用
    「離職流程開始日期」
    時。
    該日期必須早於或等於
    最後受僱日期 ()
    。
  5. 請使用
    「人才流失」
    區段指定離職是否是組織的損失 (無論原因為何)。
  6. 請使用
    「適用資格」
    區段指定正職員工是否可以重新僱用。
    根據您的配置,系統會根據您選取的離職原因填入
    「符合重新僱用資格」
    欄位。
  7. 完成
    「資遣費詳細資料」
    區段。
    只有當正職員工的已指派資遣方案,且開始日期晚於僱用日期時,此區段才會顯示。
  8. 僅限加拿大境內的職位,請完成
    ROE 詳細資料
    區段︰
    選項 說明
    上次給付日期
    從
    最後給薪日
    自動填入。
    預計銷假日期
    日期必須等於或晚於
    最後工作日 ()
    。
    未銷假
    如果您已輸入「
    預計退貨日期」
    ,或已選取
    「退貨不明」,
    則無法使用。
    傳回不明
    如果您已輸入「
    預期銷假日期」
    ,或已選取
    「不銷假」,
    則無法使用。
  9. 完成
    職位詳細資料
    區段︰
    選項 說明
    關閉職位
    勾選此核取方塊可關閉該正職員工前組織中的職位。您無法關閉有開放職務徵才需求的職位。
    此欄位僅適用於職位組織。透過職務管理,您無法開啟或關閉個別職務。
    此職位是否可以重疊?
    指定其他員工是否可以在現任者離職前填補職位。當您在
    「編輯用戶設定 - HCM」
    任務中啟用職務重疊時,適用於按職位管理的組織。
  10. 請在
    「附件」
    區段中新增一或多個附件。
如未關閉該職位,Workday 會將其狀態設定為「開放」
:
  • 如果使用職務徵才需求,職位將於建立徵才需求後開放使用
  • 如果未使用職務徵才需求,職位將於隔日開放使用
如果您使用資遣方案,在下列情況下,Workday 會自動建立並完成資遣費薪酬事件︰
  • 適用於單次給付。
  • 適用於導致正職員工已定義薪資計畫變更的離職後資遣費給付。
您可以更正或迴轉正職員工離職。從正職員工的相關動作功能表,選取
「員工記錄 -
檢視員工記錄」
。然後選取
更正
或
撤回
做為
離職
事件的相關動作。
撤回離職時,如果職位有開放的職務徵才需求︰
  • 若無候選人應徵︰請先撤回職務徵才需求,然後再撤回離職。
  • 候選人應徵︰您可以撤回離職,並保留刊登和應徵資料。
我們建議您在撤回離職時關閉職務徵才需求。
當您終止正職員工的職務時,該正職員工仍可存取
「我的任務」
中狀態
為「稍後觀看」的
任務。若要自動重新指派或取消業務流程步驟,Workday 建議您配置
「自動管理業務流程」
服務步驟。
為取得最佳做法,我們強烈建議您在將已離職正職員工的帳戶視為不再需要時,停用這些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