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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更新時間 :2025-09-19
步驟︰設定電子郵件個案建立

步驟︰設定電子郵件個案建立

視組織的訂閱服務協議而定,您可能需要執行其他步驟才能啟用此功能。如需更多資訊,請參閱此 Community 文章。
步驟:設定個案管理.
您可以為有權存取 Workday 的員工和無權存取 Workday 的外部使用者設定電子郵件個案建立。
啟用電子郵件個案建立功能時︰
  • 員工和外部使用者可透過電子郵件建立新個案。
  • 個案解決人員可在協助工作區中檢視透過電子郵件建立的個案。
  • 個案解決人員可以封鎖外部使用者,避免不必要的個案建立存取權限。
  1. 存取「
    編輯用戶設定 - 說明」
    任務。
    填寫「以
    電子郵件發送個案建立」
    區段時,請參考以下選項︰
    個案建立選項
    您可以為以下項目啟用個案建立功能︰
    • 僅限有權存取「Workday Help」的員工。
    • Workday Help 使用者,以及無權存取 Workday 的外部使用者。
    電子郵件地址選擇
    您可以在 Workday 執行下列操作:
    • 為最初寄出電子郵件的聯絡人 (原始寄件者) 建立個案。
    • 為最近轉發或產生電子郵件的聯絡人 (
      「寄件者電子郵件」
      欄位中的電子郵件地址) 建立個案。
    配置要從個案建立中排除的電子郵件
    Workday 可讓您使用
    「排除的個案建立電子郵件地址」
    欄位,將輸入的電子郵件地址排除在自動建立的電子郵件之外。
    如果無法識別個案負責人,請手動指派個案負責人
    如果 Workday 無法輕鬆識別個案負責人,您可以手動指派個案負責人,避免指派錯誤。
    安全性︰
    「設定」功能區中的「Help Case Management」
    網域。
  2. 在下列情況下,可能無法透過電子郵件擷取識別個案負責人︰
    1. 「收件人」欄位中有多個聯絡人。建議在「收件人」欄位中輸入一個電子郵件地址。
    2. 個案建立電子郵件包含在「抄送」欄位中。
    3. 此電子郵件地址包含冗長或複雜的電子郵件鏈,且有多個聯絡人或轉寄電子郵件地址。若已啟用
      「在無法識別個案負責人時手動指派個案負責人」核取
      方塊,系統會以未指派的形式建立個案,且您可以手動指派正確的個案負責人。
    如果未指派任何個案負責人,將會對個案解決人員停用個案訊息的
    傳送
    選項。
    • 在
      「配置電子郵件擷取設定」
      任務中,從下拉清單中選取
      協助個案建立
      。
    • 您必須為
      協助個案建立
      和
      協助個案回覆
      通知類型使用不同的電子郵件接收網域。
    安全性︰「系統」功能區中
    的設定︰內傳電子郵件
    網域。
  3. 您可以使用計算欄位,在個案檢視中向個案解決人員顯示電子郵件中繼資料,以便在無法立即識別個案時指派個案負責人。
    1. 在
      欄位名稱
      欄位中,輸入
      「電子郵件擷取發送鏈」中的
      原始寄件者、電子郵件寄件者
      或電子郵件地址。
    2. 從下拉清單中選取
      個案
      做為
      業務物件
      。
    3. 在
      函數
      欄位中輸入
      查詢相關值
      。
    4. 在
      計算
      分頁的
      「查詢欄位」
      欄位中輸入
      「傳入電子郵件」
      ,並在
      「傳回值」
      欄位的
      「電子郵件擷取交付鏈」中輸入
      原始寄件者、電子郵件寄件者
      或電子郵件地址。
    5. 請使用
      「管理協助個案資訊」
      任務上的
      「全域」
      或
      「團隊特定」
      分頁來配置欄位顯示。請參閱 「設定協助個案資訊」。
  4. 您可以設定個案通訊電子郵件,讓個案負責人在建立個案後,透過電子郵件與個案解決人員通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