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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更新時間 :2025-09-19
步驟︰設定電子郵件個案建立

步驟︰設定電子郵件個案建立

視組織的訂閱服務協議而定,您可能需要執行其他步驟才能啟用此功能。如需更多資訊,請參閱此 Community 文章。
步驟:設定個案管理.
您可以為有權存取 Workday 的員工和無權存取 Workday 的外部使用者設定電子郵件個案建立。
啟用電子郵件個案建立功能時︰
  • 員工和外部使用者可透過電子郵件建立新個案。
  • 個案解決人員可在協助工作區中檢視透過電子郵件建立的個案。
  • 個案解決人員可以封鎖外部使用者,避免不必要的個案建立存取權限。
  1. 存取「
    編輯用戶設定 - 說明」
    任務。
    填寫「以
    電子郵件發送個案建立」
    區段時,請參考以下選項︰
    個案建立選項
    您可以為以下項目啟用個案建立功能︰
    • 僅限有權存取「Workday Help」的員工。
    • Workday Help 使用者,以及無權存取 Workday 的外部使用者。
    電子郵件地址選擇
    您可以在 Workday 執行下列操作:
    • 為最初寄出電子郵件的聯絡人 (原始寄件者) 建立個案。
    • 為最近轉發或產生電子郵件的聯絡人 (
      「寄件者電子郵件」
      欄位中的電子郵件地址) 建立個案。
    配置要從個案建立中排除的電子郵件
    Workday 可讓您使用
    「排除的個案建立電子郵件地址」
    欄位,將輸入的電子郵件地址排除在自動建立的電子郵件之外。
    如果無法識別個案負責人,請手動指派個案負責人
    如果 Workday 無法輕鬆識別個案負責人,您可以手動指派個案負責人,避免指派錯誤。
    安全性︰
    「設定」功能區中的「Help Case Management」
    網域。
  2. 在下列情況下,可能無法透過電子郵件擷取識別個案負責人︰
    1. 「收件人」欄位中有多個聯絡人。建議在「收件人」欄位中輸入一個電子郵件地址。
    2. 個案建立電子郵件包含在「抄送」欄位中。
    3. 此電子郵件地址包含冗長或複雜的電子郵件鏈,且有多個聯絡人或轉寄電子郵件地址。若已啟用
      「在無法識別個案負責人時手動指派個案負責人」核取
      方塊,系統會以未指派的形式建立個案,且您可以手動指派正確的個案負責人。
    如果未指派任何個案負責人,將會對個案解決人員停用個案訊息的
    傳送
    選項。
    • 「配置電子郵件擷取設定」
      任務中,從下拉清單中選取
      協助個案建立
    • 您必須為
      協助個案建立
      協助個案回覆
      通知類型使用不同的電子郵件接收網域。
    安全性︰「系統」功能區中
    的設定︰內傳電子郵件
    網域。
  3. 您可以使用計算欄位,在個案檢視中向個案解決人員顯示電子郵件中繼資料,以便在無法立即識別個案時指派個案負責人。
    1. 欄位名稱
      欄位中,輸入
      「電子郵件擷取發送鏈」中的
      原始寄件者、電子郵件寄件者
      或電子郵件地址。
    2. 從下拉清單中選取
      個案
      做為
      業務物件
    3. 函數
      欄位中輸入
      查詢相關值
    4. 計算
      分頁的
      「查詢欄位」
      欄位中輸入
      「傳入電子郵件」
      ,並在
      「傳回值」
      欄位的
      「電子郵件擷取交付鏈」中輸入
      原始寄件者、電子郵件寄件者
      或電子郵件地址。
    5. 請使用
      「管理協助個案資訊」
      任務上的
      「全域」
      「團隊特定」
      分頁來配置欄位顯示。請參閱 「設定協助個案資訊」
  4. 您可以設定個案通訊電子郵件,讓個案負責人在建立個案後,透過電子郵件與個案解決人員通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