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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更新時間 :2025-10-03
概念︰來源類型

概念︰來源類型

工作單
上的
「來源類型」
欄位決定了候選人或員工的聘僱方式。這有助於定義與特定員工相關的流程、費用和系統行為。您只能在以下類型的
工作單
上編輯
「來源類型」
欄位︰
  • 定向
  • 已計算薪資
  • 已尋購供應商
其他所有
來源類型
(例如
「直接僱用」
「工作說明」
「員工基本資料」
等的工作訂單在設定後即無法變更。
來源類型
說明
僱用類型
模組
WO 欄位
定向
候選人會經過預先識別,並直接被安排到供應商處,而不是進行尋購。
承建商
約僱人員任用
可編輯
已計算薪資
候選人會被列入雇主登記 (EOR) 廠商。
此來源類型僅適用於 AOR/EOR 模組。
如果您使用「約僱人員任用」,並透過提供「Contractor Payrolling/Employer of Record」授權服務的供應商僱用候選人,則「來源類型」將為「按供應商尋購」。
如果用戶端使用費用基本資料的「薪資」列來擷取其薪資廠商費用,則在員工提交工時記錄之前,他們將需要手動編輯工作單上的「來源類型」,從「尋購」改為「薪資給付」。
承建商
年薪/年薪
可編輯
已尋購供應商
職務需要經過供應商/供應商應徵候選人的尋購流程。
承建商
約僱人員任用
可編輯
直接僱用
客戶打算僱用該候選人為正職員工。
MSP 會做為獵頭公司,並收取候選人安置的費用。
直接僱用
約僱人員任用
無法在工作訂單上變更。
工作說明
已為指派工作說明的候選人建立工作訂單。
承建商
工作說明
無法在工作訂單上變更。
員工基本資料
建立的工單不含不需要工時、費用或發票開立作業的作業。
承建商
員工基本資料管理
無法在工作訂單上變更。
若要變更現有工作訂單的來源類型,您可以︰
  • 請直接在工作訂單上編輯來源類型欄位。
  • 使用工單的整批更新。
如果工作訂單中
的來源類型
已設為
「直接僱用」
「工作說明」
「員工基本資料」
,則無法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