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來源類型
工作單
上的 「來源類型」
欄位決定了候選人或員工的聘僱方式。這有助於定義與特定員工相關的流程、費用和系統行為。您只能在以下類型的 工作單
上編輯 「來源類型」
欄位︰- 定向
- 已計算薪資
- 已尋購供應商
其他所有
來源類型
(例如 「直接僱用」
、「工作說明」
和 「員工基本資料」
等的工作訂單在設定後即無法變更。來源類型 | 說明 | 僱用類型 | 模組 | WO 欄位 |
|---|---|---|---|---|
定向 | 候選人會經過預先識別,並直接被安排到供應商處,而不是進行尋購。 | 承建商 | 約僱人員任用 | 可編輯 |
已計算薪資 | 候選人會被列入雇主登記 (EOR) 廠商。 此來源類型僅適用於 AOR/EOR 模組。 如果您使用「約僱人員任用」,並透過提供「Contractor Payrolling/Employer of Record」授權服務的供應商僱用候選人,則「來源類型」將為「按供應商尋購」。 如果用戶端使用費用基本資料的「薪資」列來擷取其薪資廠商費用,則在員工提交工時記錄之前,他們將需要手動編輯工作單上的「來源類型」,從「尋購」改為「薪資給付」。 | 承建商 | 年薪/年薪 | 可編輯 |
已尋購供應商 | 職務需要經過供應商/供應商應徵候選人的尋購流程。 | 承建商 | 約僱人員任用 | 可編輯 |
直接僱用 | 客戶打算僱用該候選人為正職員工。 MSP 會做為獵頭公司,並收取候選人安置的費用。 | 直接僱用 | 約僱人員任用 | 無法在工作訂單上變更。 |
工作說明 | 已為指派工作說明的候選人建立工作訂單。 | 承建商 | 工作說明 | 無法在工作訂單上變更。 |
員工基本資料 | 建立的工單不含不需要工時、費用或發票開立作業的作業。 | 承建商 | 員工基本資料管理 | 無法在工作訂單上變更。 |
若要變更現有工作訂單的來源類型,您可以︰
- 請直接在工作訂單上編輯來源類型欄位。
- 使用工單的整批更新。
如果工作訂單中
的來源類型
已設為 「直接僱用」
、「工作說明」
或 「員工基本資料」
,則無法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