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難排解︰來源類型
預先識別候選人的來源類型顯示為供應商,而非直接顯示為供應商
按照相關步驟建立具有預先識別候選人的職務並完成到職後,工作單將「來源類型」顯示為「尋購」而非「直接尋購」。
當廠商使用一般「應徵」按鈕將預先識別的候選人提交至職務時,系統會自動將該候選人的狀態設為「應徵」。系統會將其解讀為直接應徵供應商人才庫的申請,並將尋購類型預設為「尋購」。
為確保針對
預先確定
候選人,將 「來源類型」
正確設為 「定向」
,供應商必須︰- 使用「應徵候選人」選項。
- 在「申請候選人」工作流程中,選取「申請職務時預先識別」。如果供應商在未開啟職務的情況下選取一般應徵選項,並選擇「預先識別」路徑,則來源類型將設為「由供應商尋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