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承保對象
- 定義受扶養人或受益人類型
- 安全性:「Benefits」功能區中的「Set Up: Benefits」。
定義承保對象,以控管可登記加入保險計畫的人員。範例:「僅正職員工」和「同居伴侶」。
- 存取維護承保對象任務。
- 執行此任務時,請參考以下說明︰
選項 說明 受扶養人最高人數輸入享有保障的受扶養人最高人數。範例︰- 「僅正職員工」無法登記任何受扶養人;受扶養人最高人數 = 0
- 「配偶」可以登記 1 位受扶養人;受扶養人最高人數 = 1
- 「受扶養人」可以登記所有子女;受扶養人最高人數 = 99
有效的受扶養人類型確定符合保障條件的受扶養人類型。您只能選取在維護相關人員關係任務中的限定關係欄位為空白、「受扶養人」或「受益人」的關係。範例:將「眷屬」對象群組的有效的受扶養人類型定義為「子女」和「配偶」。
使用:
- 維護承保對象任務,以變更保障對象
- 承保對象報告,以檢視所有保障對象的清單與每個對象的詳細資訊
- 維護福利保障類型任務,以將保障對象與保險保障類型建立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