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信息:联系信息数据字段的合并规则
下表说明了 Workday 如何使用特定运算在存在或不存在源值和目标值的情况下合并特定字段。
这些合并规则适用于除员工以外的所有人员类型。合并员工记录时,您可以选择将与源记录不匹配的数据附加到目标记录。您还可以选择在源上保留这些数据。
字段 | 源值? | 目标值? | 运算 | 表现 |
|---|---|---|---|---|
家庭常用电子邮件地址 | 是 | 是 | 自定义处理 | 在功能等效的情况下,如果源系统和目标系统具有匹配的值,则在目标系统中保留该值。将任何其他通讯用途行为类型附加到目标人员。 |
家庭常用电子邮件地址 | 是 | 是 | 自定义处理 | 如果功能不相同,请查找最近的更新并将其保留在目标上。保留目标人员上次更新的电子邮件地址作为“家庭常用电子邮件地址”。附加源电子邮件地址作为家庭备用电子邮件地址。将任何其他通讯用途行为类型附加到目标人员。 |
家庭常用电子邮件地址 | 是 | 否 | 自定义处理 | 如果功能上不相同,且源模块具有值而目标模块没有值,则在目标模块中保留源模块的值。将任何其他通讯用途行为类型附加到目标人员。 |
家庭常用电子邮件地址 | 否 | 是 | 自定义处理 | 如果功能上不相等,并且源账户没有值而目标账户有值,则保留目标值。 |
工作常用电子邮件地址 | 是 | 是 | 自定义处理 | 在功能等效的情况下,如果源系统和目标系统具有匹配的值,则在目标系统中保留该值。将任何其他通讯用途行为类型附加到目标人员。 |
工作常用电子邮件地址 | 是 | 是 | 自定义处理 | 如果功能不相同,请查找最近的更新并将其保留在目标上。保留目标值,并附加源电子邮件地址作为其他工作电子邮件地址。将任何其他通讯用途行为类型附加到目标人员。 |
工作常用电子邮件地址 | 是 | 否 | 自定义处理 | 如果功能上不相同,且源账户具有值而目标账户没有值,则保留目标账户的源值作为“工作常用电子邮件地址”。将任何其他通讯用途行为类型附加到目标人员。 |
工作常用电子邮件地址 | 否 | 是 | 自定义处理 | 如果在功能上不等效,并且来源没有值而目标器有值,则保留目标值作为“工作常用电子邮件地址”。将任何其他通讯用途行为类型附加到目标人员。 |
其他电子邮件地址 | 是 | 是 | 自定义处理 | 在功能相同的情况下,将目标保留为“其他电子邮件地址”。将任何其他通讯用途行为类型附加到目标人员。 |
其他电子邮件地址 | 是 | 是 | 自定义处理 | 如果功能不相同,请查找最近的更新并将其保留在目标上。复制唯一的电子邮件地址并附加目标的任何其他电子邮件地址。将任何其他通讯用途行为类型附加到目标人员。 |
其他电子邮件地址 | 是 | 否 | 自定义处理 | 如果功能上不相同,且源模块具有值而目标模块没有值,则在目标模块中保留源模块的值。将任何其他通讯用途行为类型附加到目标人员。 |
其他电子邮件地址 | 否 | 是 | 自定义处理 | 如果功能上不相等,并且源账户没有值而目标账户有值,则保留目标值。将任何其他通讯用途行为类型附加到目标人员。 |
家庭常用电话 | 是 | 是 | 自定义处理 | 在功能等效的情况下,如果源系统和目标系统具有匹配的值,则在目标系统中保留该值。将任何其他通讯用途行为类型附加到目标人员。 |
家庭常用电话 | 是 | 是 | 自定义处理 | 如果功能不相同,请查找最近的更新并将其保留在目标上。在目标中将上次更新的电话号码保留为“家庭常用电话号码”。将源电话号码附加为其他家庭电话号码。将任何其他通讯用途行为类型附加到目标人员。 |
家庭常用电话 | 是 | 否 | 自定义处理 | 如果功能上不相同,且源模块具有值而目标模块没有值,则在目标模块中保留源模块的值。将任何其他通讯用途行为类型附加到目标人员。 |
家庭常用电话 | 否 | 是 | 自定义处理 | 如果功能上不相等,并且源账户没有值而目标账户有值,则保留目标值。将任何其他通讯用途行为类型附加到目标人员。 |
其他电话号码 | 是 | 是 | 自定义处理 | 在功能等效的情况下,如果源系统和目标系统具有匹配的值,则在目标系统中保留该值。保留目标值“其他电话号码”。将任何其他通讯用途行为类型附加到目标人员。 |
其他电话号码 | 是 | 是 | 自定义处理 | 如果功能不相同,请查找最近的更新并将其保留在目标上。复制唯一的电话号码并将任何其他电话号码附加到目标。将任何其他通讯用途行为类型附加到目标人员。 |
其他电话号码 | 是 | 否 | 自定义处理 | 如果功能上不相同,且源模块具有值而目标模块没有值,则在目标模块中保留源模块的值。将任何其他通讯用途行为类型附加到目标人员。 |
其他电话号码 | 否 | 是 | 自定义处理 | 如果功能上不相等,并且源账户没有值而目标账户有值,则保留目标值。将任何其他通讯用途行为类型附加到目标人员。 |
工作常用电话号码 | 是 | 是 | 自定义处理 | 在功能等效的情况下,如果源系统和目标系统具有匹配的值,则在目标系统中保留该值。将任何其他通讯用途行为类型附加到目标人员。 |
工作常用电话号码 | 是 | 是 | 自定义处理 | 如果功能不相同,请查找最近的更新并将其保留在目标上。在目标端,将上次更新的电话号码保留为“工作常用电话号码”,并附加源电话号码作为其他工作电话号码。将任何其他通讯用途行为类型附加到目标人员。 |
工作常用电话号码 | 是 | 否 | 自定义处理 | 如果功能上不相同,且源模块具有值而目标模块没有值,则在目标模块中保留源模块的值。将任何其他通讯用途行为类型附加到目标人员。 |
工作常用电话号码 | 否 | 是 | 自定义处理 | 如果功能上不相等,并且源账户没有值而目标账户有值,则保留目标值。将任何其他通讯用途行为类型附加到目标人员。 |
Web 地址 | 是 | 是 | 自定义处理 | 在功能等效的情况下,如果源系统和目标系统具有匹配的值,则在目标系统中保留该值。将任何其他通讯用途行为类型附加到目标人员。 |
Web 地址 | 是 | 是 | 自定义处理 | 如果功能不相同,请查找最近的更新并将其保留在目标上。目标 Web 地址保留上次更新的 Web 地址作为 Web 地址,并将源 Web 地址作为其他 Web 地址附加。将任何其他通讯用途行为类型附加到目标人员。 |
Web 地址 | 是 | 否 | 自定义处理 | 如果功能上不相同,且源模块具有值而目标模块没有值,则在目标模块中保留源模块的值。将任何其他通讯用途行为类型附加到目标人员。 |
Web 地址 | 否 | 是 | 自定义处理 | 如果功能上不相等,并且源账户没有值而目标账户有值,则保留目标值。将任何其他通讯用途行为类型附加到目标人员。 |
即时通讯工具 | 是 | 是 | 自定义处理 | 在功能等效的情况下,如果源系统和目标系统具有匹配的值,则在目标系统中保留该值。将任何其他通讯用途行为类型附加到目标人员。 |
即时通讯工具 | 是 | 是 | 自定义处理 | 如果功能不相同,请查找最近的更新并将其保留在目标上。将上次更新的即时通讯工具用作目标人员的即时通讯工具,并附加源即时通讯工具值作为其他即时通讯工具。将任何其他通讯用途行为类型附加到目标人员。 |
即时通讯工具 | 是 | 否 | 自定义处理 | 如果功能上不相同,且源模块具有值而目标模块没有值,则在目标模块中保留源模块的值。将任何其他通讯用途行为类型附加到目标人员。 |
即时通讯工具 | 否 | 是 | 自定义处理 | 如果功能上不相等,并且源账户没有值而目标账户有值,则保留目标值。将任何其他通讯用途行为类型附加到目标人员。 |
社交网络 | 是 | 是 | 自定义处理 | 在功能等效的情况下,如果源系统和目标系统具有匹配的值,则在目标系统中保留该值。 |
社交网络 | 是 | 是 | 自定义处理 | 如果功能不相同,请查找最近的更新并将其保留在目标上。保留上次更新的社交网络值作为目标网络中的社交网络,并附加源网络值作为其他社交网络。 |
社交网络 | 是 | 否 | 自定义处理 | 如果功能上不相同,且源模块具有值而目标模块没有值,则在目标模块中保留源模块的值。 |
社交网络 | 否 | 是 | 自定义处理 | 如果功能上不相等,并且源账户没有值而目标账户有值,则保留目标值。 |
常用家庭住址 | 是 | 是 | 自定义处理 | 在功能等效的情况下,如果源系统和目标系统具有匹配的值,则在目标系统中保留该值。将任何其他通讯用途行为类型附加到目标人员。 |
常用家庭住址 | 是 | 是 | 自定义处理 | 如果功能不相同,请查找最近的更新并将其保留在目标上。将任何其他通讯用途行为类型附加到目标人员。 |
常用家庭住址 | 是 | 否 | 自定义处理 | 如果功能上不相同,且源模块具有值而目标模块没有值,则在目标模块中保留源模块的值。将任何唯一地址作为“其他地址”附加到后面。将任何其他通讯用途行为类型附加到目标人员。 |
常用家庭住址 | 否 | 是 | 自定义处理 | 如果功能上不相等,并且源账户没有值而目标账户有值,则保留目标值。将任何唯一地址作为“其他地址”附加到后面。将任何其他通讯用途行为类型附加到目标人员。 |
常用工作地址 | 是 | 是 | 自定义处理 | 在功能等效的情况下,如果源系统和目标系统具有匹配的值,则在目标系统中保留该值。将任何其他通讯用途行为类型附加到目标人员。 |
常用工作地址 | 是 | 是 | 自定义处理 | 如果功能不相同,请查找最近的更新并将其保留在目标上。将任何其他通讯用途行为类型附加到目标人员。 |
常用工作地址 | 是 | 否 | 自定义处理 | 如果功能上不相同,且源模块具有值而目标模块没有值,则在目标模块中保留源模块的值。将任何唯一地址作为“其他地址”附加到后面。将任何其他通讯用途行为类型附加到目标人员。 |
常用工作地址 | 否 | 是 | 自定义处理 | 如果功能上不相等,并且源账户没有值而目标账户有值,则保留目标值。将任何唯一地址作为“其他地址”附加到后面。将任何其他通讯用途行为类型附加到目标人员。 |
其他家庭住址 | 是 | 是 | 自定义处理 | 在功能等效的情况下,如果源系统和目标系统具有匹配的值,则在目标系统中保留该值。保留“其他家庭住址”作为值。将任何其他通讯用途行为类型附加到目标人员。 |
其他家庭住址 | 是 | 是 | 自定义处理 | 如果功能不相同,请查找最近的更新并将其保留在目标上。复制唯一的“其他家庭住址”并将任何其他“其他家庭住址”附加到目标人员。将任何其他通讯用途行为类型附加到目标人员。 |
其他家庭住址 | 是 | 否 | 自定义处理 | 如果功能上不相同,且源模块具有值而目标模块没有值,则在目标模块中保留源模块的值。将任何其他通讯用途行为类型附加到目标人员。 |
其他家庭住址 | 否 | 是 | 自定义处理 | 如果功能上不相等,并且源账户没有值而目标账户有值,则保留目标值。将任何其他通讯用途行为类型附加到目标人员。 |
其他工作地址 | 是 | 是 | 自定义处理 | 在功能等效的情况下,如果源系统和目标系统具有匹配的值,则在目标系统中保留该值。保留“其他工作地址”中的值。将任何其他通讯用途行为类型附加到目标人员。 |
其他工作地址 | 是 | 是 | 自定义处理 | 如果功能不相同,请查找最近的更新并将其保留在目标上。复制唯一地址,并将任何其他“其他工作地址”附加到目标地址。将任何其他通讯用途行为类型附加到目标人员。 |
其他工作地址 | 是 | 否 | 自定义处理 | 如果功能上不相同,且源模块具有值而目标模块没有值,则在目标模块中保留源模块的值。将任何其他通讯用途行为类型附加到目标人员。 |
其他工作地址 | 否 | 是 | 自定义处理 | 如果功能上不相等,并且源账户没有值而目标账户有值,则保留目标值。将任何其他通讯用途行为类型附加到目标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