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照︰重複註冊課程
您可以讓學生重新參加︰
使用個案 | 配置 | 說明 |
|---|---|---|
| 請存取以下任務,為您機構內的課程配置原則︰
| 學生可以留讀修讀課程,直到課程達到重修課程政策的上限為止。 此原則也會決定計入 GPA 的嘗試次數。 |
個別課程可取得額外學分。 | 建立或編輯課程時,請選取 「可重複使用其他學分」 核取方塊。 | 學生的嘗試次數上限為您在課程中配置的上限和學分上限。
如果課程嘗試次數限制原則適用於課程所在的學術單位和層級配置,Workday 會使用課程層級上設定的嘗試次數。 |
學生收到特定期末成績時的個別課程。例如,在 A 到 F 的評分方案中,您允許學生在成績為 D 或以下時重修課程。 | 當您建立或編輯評分方案時,請選取「 為了薪等改善而重複?」 核取方塊。 | 學生使用此配置收到最終成績後,即可再次報名相同的課程。
學生可透過以下方式重修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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