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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更新時間 :2025-05-02
概念︰適用資格證明書

概念︰適用資格證明書

「資格證明書」也稱為
「適用資格清單」
「候選人清單
」,可讓遴選人員產生一份符合職務徵才需求的候選人清單。擁有符合資格的候選人清單,可加快州、地方和聯邦政府用人主管的甄選流程。
您可以決定將候選人列入證明書的條件,然後從
「建立符合資格證明書
」任務將候選人新增至證明書。條件可包括候選人評等、候選人排名和退伍軍人偏好。您必須先退回憑證或憑證到期,才能建立新憑證。
下列情境需要職務徵才需求的新憑證︰
  • 憑證到期時,用人主管無法再僱用或捨棄憑證中的候選人。
  • 如果候選人從一個職務徵才需求移動至另一個職務徵才需求,則該候選人將不會保留在原始證明書上。
  • 如果將求職申請移至不同的職務徵才需求。
將候選人移至不同的職務徵才需求時,與原始徵才需求相關聯的任何現有憑證都將不再包含該候選人。若要為新職務徵才需求的候選人產生憑證,必須建立新的憑證。憑證與職務徵才需求相關聯,而非候選人,因此不會與應徵者相關聯。同一位候選人可列在不同徵才需求的多份憑證上,但各憑證對於其特定徵才需求而言都是唯一的。候選人證明一經核發,即無法變更。用人主管可撤回或歸還診斷證明,並核發新的診斷證明。

業務流程

建立符合資格證明」
業務流程由
「建立符合資格證明」
任務起始。您可以使用
「退回資格證明書」
業務流程和
「退回符合資格證明書」
任務 (從憑證存取)。
此外,您可以選擇將任務儲存備用,並使用
「修訂合格證明書」
任務重新檢視您的候選人清單。您可以從
「我的任務」
「候選人」
分頁上的
「修訂合格證明書」
按鈕存取此任務。

網格配置

您可以使用
「維護候選人名單指派」
任務自訂及配置
「適用資格證明書
」網格。

稽核

稽核人員可被授予個別的
「稽核資格證明書」
任務權限,且可新增憑證的備註。在憑證中,按一下
稽核記錄

報告

您可以使用
「檢視符合資格證明書
」報告,依職務徵才需求和基本資料取得候選人清單。